| 福建:体质测试成绩一般不能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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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阅读: 更新时间:2007-6-5 11: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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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昭丽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6月3日电(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了增强学生体质,福建省规定在校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修订和完善后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称《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福建省决定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规定,学生每学年需要接受一次这个《标准》的测试,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级。认真上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的学生可奖励5分,计入学年总成绩。
学生体质成绩的好坏不仅影响到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还影响到学生的正常毕业。根据规定,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此外,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将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福建同时也规定,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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