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建教师“统考”制 3.5万小学教师进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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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阅读: 更新时间:2007-4-29 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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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占苍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建立“统考”制度 提高执教能力
本报讯(记者 杨占苍)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3.5万小学教师接受了第一次全市“统考”,考试内容为他们所教的课本内容。据悉,这种“统考”将作为一种制度,对每个教师每3年进行一次。
一名教师在参加了“统考”后说:“过去一直是教师考学生,拿着考试成绩给学生说事,教师很少检讨自己教得怎么样,如今自己真的上了考场,才发现有许多问题。”
石家庄市小学教师“统考”的原则是“教什么考什么”,具体内容为一至六年级本学科基础知识教学内容、新课标解读、执教能力。考试成绩较差的教师(人数为参考人数的2%),组织他们到有关院校脱产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重新上岗,仍不合格者,调离教师岗位;对于考试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能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下一轮考试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考试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各县都制定了奖励办法。
据悉,从今年开始,石家庄市政府每年从财政列支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全市每年培训教师2万人。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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