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夫尔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新疆已建立51个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2.45万人次,有效维护了流浪人群的合法权益。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疆属我国西部边疆少数民族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多,自然灾害频繁,易产生流浪乞讨人员;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被非法拐卖到我国内地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自2003年以来,新疆陆续改造和新建了32个救助管理站和19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初步建立起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还没有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造成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的妇女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安全保护、心理康复和法律援助,此外还对无法找到亲人的流浪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寄养和生活照料。
《中国教育报》2007年1月10日第1版
|